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市景东高铁商务区及北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景东高铁商务区及北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总投资:39.9亿元。
5、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珠山区竟成镇洋湖村、新厂村及浮梁县辖区范围内。
6、建设内容:
(1)第一期(景德镇市竟成镇北片区路网工程一期)
包含站前一路、站前四路、朝阳东大道、高铁大道及建设大道共5条道路,合计总长约11.19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合计总长约4.38公里。
(2)第二期(景德镇市竟成镇北片区路网工程二期)
包含站前二路、站前三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纬八路、观山路、车站北路、车站东路及车站西路共15条道路,合计总长约18.11公里。
(3)第三期(景德镇市北站站前广场)
北站广场总建筑面积约4.75万平米(不含地面广场及下沉庭院),其中广场配套面积5.83万平米,公交枢纽站房总建筑面积1.25万平米,长途客运站总建筑面积1.17万平米,旅游集散中心建筑面积约0.2万平米。
(4)第四期(高铁商务区景观、地块土方平整及灯光球场)
①景观工程主要包括景东公园、迎宾公园、居住区公园、街头公园合计约20.05公顷,城市绿道约11.6公里;
②所有39个地块土石方工程,总挖(填)方数量约1800万立方米;
③灯光球场包含400米标准运动跑道,4个灯光篮球场、8个羽毛球球场及4处健身器材场等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主要为汽车尾气等。
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营运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和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施工期采取路面洒水、施工场地围挡、覆盖防尘布等工程措施;营运期通过加强绿化和交通管制等措施来减缓车辆尾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采用简易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营运期采取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路面卫生清洁工作;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加强道路两侧的雨水及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设备声源、加强管理等措施;营运期采取营造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项目生产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它相关补充信息,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本次公告主要征求意见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余雷
联系方式:0798-8528103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 系人:曹生
联系方式:13576070046
电子邮件:1137940781@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